來源:澎湃新聞
4月17日,重慶市璧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對順利副食經營部的行政處罰通告稱,1月23日,該局執法人員在該店現場檢查時發現,其經營貨架上有待售的過期食品。對此,該局沒收其在售過期食品,并處以2500元罰款。
璧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通告顯示,1月23日,該局在順利副食經營部現場檢查,執法人員在其經營場所的貨架上發現有待售的芭克熊鮮吃面包0.93kg、綠豆糕1.37kg,均已超過保質期(約24天、110天),并與其他未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一同擺放在貨架上。
通告稱,涉案過期食品的貨值金額現場發現的共計44.24元,因涉事副食店未建立銷售臺賬,無法確定上述食品過期后的銷售情況,故違法所得無法計算。
璧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涉事副食店經營超過保質期的芭克熊鮮吃面包和麥達園綠豆糕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之規定,構成“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違法事實。
鑒于副食店經營者陳述其家庭情況困難且積極配合調查取證,涉案貨值金額較小,符合減輕處罰的情形,該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沒收涉案過期食品,并罰款2500元。